(二)供精人工授精适应证
1.肯定男方无生育能力,如完全的无精症、死精子症。
2.不能治愈的少、弱、畸形精子不育症。
3.男方携带不良遗传基因,如精神病、癫痫、严重的家族性遗传病如黑蒙性痴呆等。
4.夫妻间特殊的血型不相容性,如严重的rh血型不和。
5.输精管阻塞、输精管结扎术后无法再复通者。
6.其他类别的不孕症,比如难以治愈之严重的精液不液化症、免疫性不孕症、以及不明原因不孕症等。
三、精液处理
(一)、精液处理的目的
1.达到合符要求的活动精子密度;
2.减少或去除精浆内前列腺素、免疫活性细胞、抗精子抗体、细菌与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