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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注意事项十大禁忌

导读:孕妇注意事项十大禁忌,忌触毒化学物质、忌滥用药物、忌产前不检查、忌病毒感染、忌孕后贪杯、忌孕后贪杯、忌总营养良、忌浓茶咖啡、忌情绪不良、忌饮食不当。

孕妇注意事项十大禁忌

1)忌毒化学物质

女性在怀孕后,过多接触洗涤剂,容易引起流产。放射线、同位素、化学工业毒物如苯、氯丁二烯、亚硝胺、铅以及剧毒农药均有致畸作用。从事化工生产或接触有毒化学品的孕妇,应尽量调换工作。在农村务农的孕妇,在怀孕后不要喷洒农药。

2)忌滥用药物

有的药物对大人无害,但却可使孕妇腹中的胎儿畸形,如利眠宁、安定、苯妥英钠、激素类药、抗肿瘤、抗癫痫、抗甲状腺药、降血糖药等。

孕妇用药,许多药物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体,进入胎体的药物是否会对胎儿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多大,这和诸如用药的剂量、持续时间、药物种类、给药途径、胎儿易感性等因素有关。以用药时间为例,如果在初孕4—6周的胎儿器官形成期往往最易致畸。一般说来,用药时间越早、持续用药时间越长、用量越大,则危害亦越大。

3)忌产前不检查

产前检查能及早发现并预防疾病,保护孕妇健康。妊娠后,为适应胎儿生长发育,母体各个器官发生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可以是生理的,也可以是病理的。如果母亲在妊娠的同时,合并心、肾、肝、肺等重要器官疾病,就可能危及母子健康以至生命。产前检查可以及早发现畸形,适时终止妊娠,也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是否正常,适时给孕妇以生活、卫生、保健指导。怀孕早查,可预防遗传病,特别是高龄孕妇,更应及早进行检查。怀孕3个月起应每月检查一次。

4)忌病毒感染

怀孕初期2—3个月,胎儿对病毒十分敏感,因为一些病毒如单纯疱疹病毒、麻疹病毒,乙型肝炎病毒、风疹病毒等均可引起胎儿畸形。如果患活动性结核病、肝炎,宜终止妊娠。病毒对胎儿危害之大,是各种病源中所罕见的。毒力最大的病毒有风疹、巨细胞、单纯疱疹、流感等十几种。怀孕早期如感染了这些病毒,会造成胎儿严重的多发畸形。因此孕早期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预防病毒感染,增强体质,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孕妇要避免感冒、风疹。

5)忌孕后贪杯

酒精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可使出生后的婴儿身材矮小,智力低下。受孕前酗酒,可使发育中的精子卵子发生畸变。这种畸变的生殖细胞结合,就会把有病的遗传基因传给后代,引起胎儿“酒精中毒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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