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质量事故仍可是免检产品?由于免检产品三年可以不接受政府部门组织的检查,那么这种监督主要体现在消费者的监督和企业的自我约束。《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免检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停止使用免检标志、收回免检证书、予以公告,并依法追究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这说明,质量监督部门也知道免检产品会出现质量事故。既然能意识到这一点,为什么还要实施免检产品制度呢?而且免检产品有了质量事故,仍有可能继续免检,这样的免检产品怎么能让人放心?
作为准爸爸的看了这篇文章,你是否还敢买什么免检产品的奶粉喂养你的孩子呢?作为孝子的你是否还信免检产品的保健品孝敬父母呢?作为丈夫的你是否还会买免检化妆品给你妻子呢?我看免检还是算了吧,不检测百姓怎敢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