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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检查可保证母胎健康

导读:初次检查应在停经后3个月以内,以后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在怀孕6-7个月末(24-32周末)每月检查一次,8个月以后(32-36)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

孕期检查可保证母胎健康

产前检查的基本内容检查时医师要详细询问孕妇以往月经周期和全面健康情况,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这次怀孕的头两个月内有否患过病毒性流感或出过风疹?

是否近亲结婚?双方直系亲属中有否患有遗传病、高血压病或糖尿病的人?有没有生过畸形儿?有没有对某种药物过敏史等等。调查了解这些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些情况对孕妇和胎儿健康都可能发生影响。早孕期的健康检查能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

对于一般性的疾病,如轻度贫血,服药和加强营养后即可得到早期治愈。如果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较严重的不适于妊娠的疾病,可以及早采取人工流产方法终止妊娠,以免使孕妇发生难以挽回的健康上的损失,或威胁母子生命。

妇女怀孕后,都应进行详细而系统的产前检查。通过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以纠正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发现孕妇有疾患不宜继续妊娠,或者发现胎儿有明显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及早终止妊娠。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变化的情况,如有异常,及早治疗。通过全面系统地观察,可以决定分娩时的处理方案,保证分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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